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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興時評:“司法維穩”更要建立在權利保障之上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29日 16: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NTV復興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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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湯嘉琛

      26日,溫州各大律師事務所收到以溫州市司法局、溫州市律師協會名義發來的緊急通知,要求“律師不得擅自解答與處置動車事故死傷者家屬的求助”。該通知被媒體曝光後,溫州司法局和律協28日發表聲明,司法局稱律協擅自署該局之名;律協則稱並無干預律師正常辦案之意,但措辭不夠嚴謹,導致公眾一定程度的誤解和誤讀。(7月29日《東方早報》)

      正當公眾憤怒圍觀動車追尾事故善後處置中的種種失當舉措時,媒體曝光的這份堪稱冷血的“緊急通知”,又將溫州司法局和溫州律師協會拖進輿論漩渦。儘管涉事雙方以“措辭不夠嚴謹”、“誤解和誤讀”來定性這份通知,意欲平息眾怒並給自己找一個臺階,這份通知已經嚴重損傷了溫州司法的形象。

      即便完全不懂法律的人,從“不得擅自解答與處置”的表述中也能覺察出,有關方面儼然是想以行政命令的手段強行關閉事故受害者的司法救濟之門;而諸如“動車事故屬於重大敏感事件,事關社會穩定”的表述,也將這份緊急通知的“維穩”意圖展露無疑。遭受廣泛質疑之後,溫州律協企圖以“誤解與誤讀”來為自己開脫,顯然難以自圓其説。

      律師有向公眾提供法律諮詢服務的義務,確保貧弱公民平等地獲得司法救濟,以法律手段還受害者一個公道,這是法治社會的重要標誌。溫州事故受害者家屬向律師求助,既是出於對司法的信任,也是對公家正義的渴求。只可惜,溫州司法局和律協的做法,辜負了公眾的信任,也褻瀆了國家法治。

      事實上,從去年的“李莊案”、“北海四律師案”以來,律師協會收到的非議就與日俱增,不僅有律師痛斥律協“不作為”,就連普通公眾也對律協的表現非議頗多——當公眾的司法訴求被阻塞,他們難免會將律協和相關部門當作是“維穩機器”的一個組成部分。溫州律協的這份“緊急通知”導致民意沸騰,正是以往長期積累的社會情緒的爆發。

      維權是維穩的前提和基礎,當公民的正當權益被壓制時,正是社會不穩定的開始,也是在為社會穩定埋下安全隱患。作為促進司法公正的專業協會和職能部門,如果真要為“維穩”工作做貢獻,恰恰應當直面公眾訴求,盡可能地還原事件真相,消除不必要的糾紛和負面情緒。每一起重大公共事件,都是律師協會和司法部門提振自己公信力的契機,問題的關鍵是看他們究竟是站在誰的立場,“替誰説話”。

       此外,作為溫州市律協的上級部門,溫州司法局辯稱這份通知是律協“擅自署該局之名”,如此蒼白的狡辯根本不值一駁。

      儘管一再辯解,溫州司法局和溫州律協已經下了一著爛棋,但他們也並非沒有挽回形象的可能。現在,涉事單位已經為這份飽受爭議的“緊急通知”真誠道歉,接下來,如果他們能秉持法律人的良知與正義,積極鼓勵溫州律師們妥善應對事故受害者的法律訴求,幫這些受害者討回公道,或許既能真正意義上為“維穩”做出貢獻,又能扭轉公眾對自己的負面評價。


 

責任編輯:田智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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