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視網2016年3月22日
-
央視網2016年3月18日
-
央視網2016年3月15日
-
央視網2016年3月14日
-
央視網2016年3月11日
1月21日,國家網信辦聯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啟動為期半年的“網絡敲詐和有償刪帖”專項整治工作,對長期屢禁不止、屢打不絕的網絡敲詐和有償刪帖違法犯罪行為出重拳打擊,開啟了2015年網絡整治行動的序幕。
信息是網絡時代最重要的資源。對信息的正當利用可以極大地促進經濟發展、社會進步,但如果信息被不法分子濫用則可能成為損害他人權益、謀取非法收益的工具。網絡敲詐與有償刪帖就是一種對他人負面信息的綁架行為。它們是一對形影不離的孿生兄弟:一個主動向受害人索要錢財;一個讓受害人被迫上門付錢消災。
針對網絡敲詐和有償刪帖行為,除了有傳統法律如《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侵權責任法》等法律予以規範外,近年來,國家層面還出臺了不少專門的網絡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特別是2013年9月“兩高”聯合出臺了《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利用信息網絡實施敲詐勒索、非法經營犯罪的法律適用問題進行了解釋,明確規定網絡敲詐行為按敲詐勒索罪定罪處罰,有償刪帖行為按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同時觸犯多個罪名的,擇重處罰。2014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公佈了《關於審理利用信息網絡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明確了有償刪帖服務協議為無效合同,不受法律保護。
國家法律日臻完善,但網絡敲詐和有償刪帖現象不但沒有因法律的完善而有所收斂,反而愈演愈烈。不實負面信息背後形形色色的網絡敲詐、層層加碼的有償刪帖讓涉事單位和個人惶恐不安、叫苦不迭。互聯網成了“負”聯網。
犯法涉險者之所以肆無忌憚、有恃無恐,借助的是網絡信息發佈門檻低、傳播快、危害大的威力,仰仗的是網絡的可匿名、隱蔽好、追查難的庇護。受害者之所以為人魚肉、忍氣吞聲,除了自身“尾巴”被踩,“辮子”被抓,不得不低頭外,另一個重要原因是網絡維權取證難、耗時長、成本高。這使得一些受害者選擇了短期理性:與其頂著重大損害,心力憔悴地維權,還不如趕緊破財消災。然而,長期來看這是非常不理性的:縱容了違法犯罪分子,惡化了網絡環境,讓自己未來面臨更大的風險。
“刑罰的威懾力不在於刑罰的嚴酷性,而在於其不可避免性。”這次專項整治行動要真正見成效,就應當強化執法手段,提高執法效率,真正實現“違法必究”,從而恢復法律的權威,重樹公民對法律的信心,讓自覺守法成為最佳選擇。更為重要的是,為防止專項整治“一陣風”,在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的同時,應當探索和建立打擊網絡敲詐和有償刪帖的長效機制,根治當前互聯網權力尋租亂象,讓專項整治行動不再成為必要。(作者係北京郵電大學互聯網治理與法律研究中心副教授)
央視網2016年3月22日
央視網2016年3月18日
央視網2016年3月15日
央視網2016年3月14日
央視網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