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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立討要社保 業內人:演員與公司沒聘用關係

娛樂新聞廣州日報 2014年07月31日 08:07 A-A+ 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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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

  袁立説話一向直爽。 CFP 供圖

  女演員聶鑫在拍戲時橫遭車禍,治療一年五個月後去世。

  俞灝明在拍一場爆破戲時慘遭燒傷。

  一向快人快語的演員袁立這兩天再度發聲。前日,袁立在微博上為演員討要社保和醫保,稱影視公司只給演員提成不給三險一金,並呼籲彌補漏洞,甚至炮轟“中國的演員工會是擺設。”引發網友熱議。近幾年來演藝圈安全事故不斷發生,演員在拍戲時是否能得到應有的保障?劇組、公司是否為其購買了保險?不同類型的演員在購買保險上又有什麼不同?本報記者就此連線了律師進行解答。

  袁立為演員發聲要醫保社保

  影視民工隊漏洞能否彌補?

  7月29日,袁立通過微博為演員討要社保和醫保,稱:“請問什麼是社保和醫保?據我了解,很多演員現在簽約影視公司、經紀公司,這些公司是不給演員買什麼三險一金、社保醫保的,只負責提成。那這些影視民工隊現象,漏洞是否有辦法彌補?”

  微博曝光後,網友紛紛前來圍觀互動,有不少網友在袁立微博下面獻言獻策,其中一個網友就説:“演員工會幹嗎吃的?維權啊!”對此,袁立回復稱:“中國有演員工會嗎?”甚至炮轟“中國的演員工會是擺設。” 隨後,袁立更爆粗為演員鳴不平:“驢糞蛋,表面光。漏洞其實很多!那些演藝界的人大代表們該為自己的圈子提點有良心的建設性的建議了!”

  昨天下午,袁立再度更新微博,稱演藝隊伍急需更有序健康地發展:“大夥熱情討論,意料之外。歡迎一切聲音。演員酬金高,和是否爭取該有的公民權益,不畫等號。況且不是所有的演員、職員、場工,都是高收入。公民權益你有知情權,要不要,看不看得上,是自己的決定。很多國有劇團弱化,演員進入民營經紀公司,需要新的制度來約定雙方。更有序健康。人大代表,看你們的了。”

  網友較真:

  高收入演員要社保首先要報收入

  對於袁立的呼籲,不少網友讚其為“業界良心”:“身處娛樂圈能為自己的同行爭取權益,真不容易!”有網友表示,袁立的呼籲讓自己開始意識到自己對於社保的認知如此匱乏:“看來得趕緊去補補課了,畢竟社保是自己的一項基本權益。”

  微博名為“簡言Pearl”就表示:“這件事其實對於演藝圈是好事,首先保障了演藝圈低收入的普通演員和高危險的替身演員。對於高收入頂尖的演員如果要社保那他首先也要報收入,那麼想偷稅漏稅就不會像以前那樣輕鬆。”也有網友認為,無論演員掙錢多少,既然是勞動者,勞動法規定的權益就必須討要。網友“跳舞小五”就表示:“要知道大多數非明星的演員都是底層的,配角,龍套,甚至是替身……這些人賺得其實很少,和普通人差不多甚至更低,我覺得應該支持原博提議。”

  新浪微博認證職業為影視統籌的網友“趙明KeepFighting”就表示:“業內基本沒有人過問或管過我們這些影視邊緣人的生活,社保、醫保?歷年來與我們從未沾過邊,更加沒有人提及過。”

  不過,也有網友認為,演員已是高收入團體,根本不需要社會保險的保障:“演員賺的錢都那麼多了,還需要那點社保?” 網友jonning在袁立微博下留言:“這條微博真像‘何不食肉糜’,真對不起,你都吃得上飯了還挑剔有沒有肉,那些吃不上飯的人怎麼辦?順便問一句,有了醫保你們會去普通醫院排隊看病嗎?有了社保你們會領那些你們根本看不上眼的小錢嗎?”引來不少網友點讚。有網友就直言,等演員工資跟普通工薪一個水平線,然後再給其上社保!

  頭評

  明星也需要保障權益

  黃岸

  袁立一向説話大剌剌,昨日的一條微博,讓她在微博上又引起爭議。事件源於她為演員“要社保醫保”,甚至炮轟“中國的演員工會就是一擺設。”快人快語為她贏得不少網友的支持,卻也讓不少“好事者”眼紅:“演員收入那麼高,還好意思來要保險?”“那點小錢你們真看得上?”

  近幾年來娛樂圈裏出了不少安全事故,有關演員與劇組因賠償問題所産生的糾紛也接二連三。在一般大眾的印象中,演員本來就是高收入群體,值得為了點錢鬧得這麼不愉快嗎?其實,並非每個演員拍一齣戲就能收入上百萬,也有不少人和我們一樣,演戲就是上班打卡,演完了領一份工資就走人。更何況,娛樂圈裏並非只有明星,場工、燈光師、化粧師、替身演員……他們的權益同樣需要得到保障。再者,就算是本身已經富得流油的明星又怎樣?他同樣是一個公民,同樣有權利維護自己作為一個勞動者的基本權利。

  其實,不管是在國外還是在我國港臺地區,對於演員的基本權益都有相對成熟的保護機制。例如,在國外不管是主演還是群演,只要一進組,就會跟劇組簽署非常詳細的保險合同,連身體的重要部位都會明確寫入其中,一旦演員出事,就會有合同來規範監督劇組進行賠償處理。而在我國香港地區,劇組不為演員購買意外保險即屬於違法,是不允許開機的。經紀公司還會在與劇組簽署的合同上標明爆炸戲的危險程度以及購買什麼程度的保險。這些相對完善的例子都可以給我們更多參考。

  內地的影視行業如今已經到達一個騰飛的階段,以後拍戲的劇組會越來越多,也會有更多外國的劇組、演員到內地拍戲,與內地劇組合作,如何保障演職人員在拍戲時所應該享有的安全保障?萬一發生事故是否有完善的賠償機制?對於內地劇組來説,都還需要一段漫長的學習過程。

  律師普及:

  不同演員可尋求不同保障

  本報記者連線了湘永律師事務所的廖建勳律師。首先,他就“社保”向讀者做了簡單普及:“社保即社會保險,指的是五種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其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這三種險是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保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個人不需要繳納。只要你跟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那麼用人單位就有義務幫你購買社保。此外,所謂五險一金裏的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積金,大家平時都統稱五險一金,實際上住房公積金在法律意義上不屬於社保範圍。”

  而在談到演藝人員購買社保的問題時,廖建勳律師介紹,如果演員和所屬經紀公司簽署了勞動合同,演員就屬於所在經紀公司的員工,公司就應該為員工購買社會保險,一旦出現工傷事故,社會保險會報銷醫療費。

  如果演員是與電視劇、電影製片方簽訂勞務合同,包括群眾演員在內,戲一拍完大家就散,兩者之間簽訂的就屬於雇傭關係。因為劇組嚴格意義上並非一個用人單位,所以不需要為演員購買社保。製片方通常會為演員購買商業保險,但商業保險並非強制性保險。不過,一旦出現事故後,所有醫療費用則必須由製片方負責。

  假如你是“部頭約”演員,那麼情況又有所不同。比如你是某公司旗下的演員,那麼這個公司有義務為你購買社保。如果你在自己公司旗下的劇組出現工傷事故,該公司需要為該演員報銷醫療費用。假如你是在自己經紀公司的同意之下接了其他公司的戲,出現工傷事故除了可以要求製片方賠償,還可以向公司要求工傷賠償。但如果沒有通過經紀公司,而是直接與製片方簽訂了勞務合同,也就是“接私活”的話,工傷事故那麼就由製片方負責。

  如果是沒有簽約公司的演員,可以自行購買社保。

  娛樂圈裏安全事故不斷

  演員們該如何“維權”?

  娛樂圈拍戲常會遇到各種突發情況,近幾年來,因為拍戲而導致的安全事故也接二連三地發生。事故所涉及的範圍並不僅僅局限在演員,工作人員、場工、替身演員等也都隨時面臨安全問題。2008年,《我的團長我的團》拍攝時煙火師被炸傷身亡;同年,電影《赤壁》在拍攝一場水軍大戰的戲份時不慎發生大火,一名男武行不幸身亡,7人受傷;2009年,《高粱紅了》拍攝時演員王挺被燒傷;2010年,俞灝明和Selina拍攝《我和春天有個約會》時被燒傷;2012年,演員高昌昊因戲中毛驢受驚,栽進山溝裏,傷勢過重身亡。

  去年發生聶鑫車禍事件,此後聶父聶母在微博上向劇組求償醫藥費,則再度引起大眾對於明星社保問題的關注。

  聶鑫高位截癱父母微博求助

  向劇方討要已欠下的醫療費,並稱對方坐視不管的態度令其幾近崩潰

  去年1月,女演員聶鑫在福建拍攝《永不褪色的家園》時橫遭車禍,脊椎嚴重受損,造成頸部以下高位截癱。在醫院治療了一年五個月後,於今年6月30日去世。

  聶鑫在受傷之後,她的父母曾透過聶鑫的微博,發佈一篇題為“拿什麼拯救你,我的女兒”的長微博,向劇方討要已欠下的醫療費,並稱對方坐視不管的態度令其幾近崩潰。聶父表示,為了女兒的醫療費自己願給劇方下跪,此條微博引起娛樂圈眾多明星的轉發,也再次引發大眾對於明星社保問題的關注。

  聶父透露,自己和聶鑫的媽媽每月的退休金加在一起才三千多元,這些才剛剛夠給聶母買治糖尿病的藥。當時聶鑫以每日近五千元治療費的速度,已經拖欠醫院近四十多萬元的醫療費用,兩老實在是走投無路才決定上微博求助。

  後來,劇組方面積極回應,今年4月22日,聶鑫父母通過聶鑫微博表示已經收到《永不褪色的家園》製片方25萬元醫療費。6月3日,聶鑫父母在微博裏再次“叩求”,要求劇組保證醫藥費的準時到位:“後續治療還未收到劇組的錢,劇組方面用錢需要層層審批,聶鑫因治療需要馬上又要面臨轉院、結賬、交押金的情況,都不能等,再次懇請劇組,保證聶鑫的積極治療!叩謝!”這讓不少網友痛心,紛紛表示:“如果演員有上保險的話,至少兩位老人現在不至於這麼被動。”

  王挺意外燒傷將片方告上法庭

  很多演員拍戲受傷,走上法庭的卻沒幾個。一是不懂什麼法律,二是不敢得罪製片方。

  2009年演員王挺在拍《高粱紅了》時意外燒傷。由於劇組煙火師違反規定,提前引爆了正好設置在王挺面前的炸點,導致王挺臉部和胳膊大面積燒傷。王挺的傷勢被醫院鑒定為:雙臂深二度燒傷;面部二度燒傷。此後,王挺和製片方多次協商未果,最終王挺將片方告上法庭,索賠120萬元。半年之後,法院判決王挺獲賠70余萬元。

  王挺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回憶,當時是一個朋友介紹他去拍戲,自己沒拿什麼錢,對劇組沒買保險也沒有特別重視。

  王挺表示,很多演員可能都遭遇過像他那樣的狀況,但很多人並未走上法庭,首先可能是不少演員不懂法律,其次可能擔心一旦走上法庭,今後會遇到無戲可拍的情況, “誰敢跟製片方吵架啊,吵了以後説不定就沒人找你了。”

  王挺特別提醒同行和劇組工作人員,一定要學會保護自己,尤其是在拍攝爆破戲等危險鏡頭時,一定要確保安全,千萬別逞能。除此之外,進劇組前,一定要讓劇組、製片方購買保險,同時還要弄清責任劃分“什麼責任應該由誰來負責。”

  2010年10月22日,俞灝明和Selina在上海拍攝《我和春天有個約會》的一場爆破戲時慘遭燒傷,後來在協議賠償過程中也曾遭遇一些不順利,好在最後圓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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