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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媒:民進黨搞“雙重標準”既不民主也不進步

發佈時間:2014年04月25日 10:2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環球網 |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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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球網綜合報道】台灣《旺報》25日文章,作者為國民黨前發言人陳以信,全文摘編如下:

  禁止“雙重標準”是追求程序正義的基本原則,維護程序正義則是實踐民主原則的關鍵基礎。然而近來民進黨接連犯下“雙重標準”錯誤,甚至還以維護“台灣民主”為名,這種“民主進步”法實在令人感到荒謬。

  近日核四爭議再起,民進黨提出“核四公投特別條例”,訴求現行“公投法”是“鳥籠公投”,反對二分之一絕對多數的公投生效門檻,希望降低門檻改採“簡單多數”即可。姑且不論“簡單多數”是否違反民主原則第一條的“多數決”原則,單是檢視當初“公投法”立法立場,就可發現民進黨明顯採取雙重標準。2003年制定“公投法”時,民進黨所提“行政院”版本與其“立法院”黨團所提版本,都採雙二分之一門檻,立法結果也照該二版本通過,試問民進黨當初怎麼不説這是“鳥籠公投”、“不能公投的公投”呢?今日民進黨就算改變立場,也該先向社會道歉並提出合理説明。

  其次在興建核四立場上,民進黨也是反反復覆。2000年10月民進黨政府倉促宣佈核四停建,但4個月內又宣佈復工。2006年時任“行政院長”的蘇貞昌還追加核四預算448億,“副院長”蔡英文親臨核四工地要求“如期如實完工”,在野後卻立場丕變,要求核四立即停建。其後雖然蔡英文提出解釋,説當初復工是因為社會反核力量不足,但她這話正好證明民進黨在核四議題上大搞政治算計,隨社會力扭曲政黨理念,核四存廢之間全為一黨選舉私利考慮。

  面對兩岸協議審查時,民進黨立場更是前後不一。這次服貿爭議中,民進黨批評未經逐條審查是“黑箱作業”。但2002年《兩岸關係條例》修法時,時任陸委會負責人蔡英文提出修法版本中,不涉及法律修改的兩岸協議本由“行政院”核定即可生效,當時是國民黨認為不妥,才提案交由“立法院”備查,她竟當場要求“必要時以機密方式處理”。後來蔡英文的解釋是“時空背景”不同,但“時空背景”豈能合理化“雙重標準”?不過就是換了位置換腦袋而已。

  尤其民進黨面對程序正義時,向來只會檢討別人,從不反省自己。民進黨指控國民黨召委在混亂中將《服貿協議》送出內政委員會是“反民主”,但民進黨長達9個月惡意杯葛審查難道就不是“反民主”?民進黨“立委”們一開會就霸佔主席臺、癱瘓議事難道不是“反民主”?民進黨以具體行動證明,他們要求“逐條審查”只是表面藉口,真實用意在阻擋協議通過。然而這種以“程序”為名的“實質”杯葛,才真的是“打著民主反民主”。

  最後在“反服貿”公共論述中,民進黨立場根本自相矛盾。去年6月《服貿協議》簽署以來,民進黨站在“貿易保護主義”立場,一直煽動將造成台灣産業嚴重損害,數百萬勞工生計受影響,等於變相開放大陸移民來臺。但後續通過的台灣與新加坡、新西蘭自由貿易協定,其中涉及服務貿易開放程度更高,台灣産業預料將受到更大影響,但民進黨不僅全無反對,甚至還爭相搶功。尤其在加入TPP與RCEP立場上,其實此二協定開放程度超高,一旦加入,也等於對大陸開放更多市場,但民進黨對此未置一詞,竟還一味鼓吹儘速加入。

  法律有個重要法理叫做“禁反言”,意思是説話不可出爾反爾,否則任何約定都會失去意義。但這原則對民進黨來説根本不適用,不僅説過的話不算話,任何原則遇到中國大陸都可以轉彎。顯然所謂“民主”,只有民進黨説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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