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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四萬五學英語 兩月上了一節課

發佈時間:2014年04月23日 11:3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

  銷售服務成3月投訴重點 消費者直呼“付款前是上帝 交完錢盡受氣”

  交款前:

  稱顧客可自由安排上課時間

  交款後:

  要顧客等安排 一等一個月

  開課前一小時才通知消費者

  花45000元學英語,培訓機構宣稱可以讓顧客自由安排上課時間,消費者繳納學費後竟變成了等待安排,不但首次“安排”拖了近一個月,而且通知也是開課前1小時才下達。消費者不滿,培訓機構還不給退款。

  隨著新消法3月15日實施,消費者的維權意識也進一步增強,投訴數量出現井噴式增長。今年3月,廣東省消委會共接到消費者投訴420件,已佔到去年全年的五分之一,同比增長133.33%。其中銷售服務類投訴案件169宗,佔了投訴總量的40.24%。

  消費者李小姐于去年9月底花45000元在華爾街英語培訓中心報名了英語課程。報名時,銷售人員承諾能讓顧客自由安排上課時間。但當李小姐于去年11月份提出要預約上課時間時,培訓機構則表示要李小姐等待安排。沒想到,這一等就是近一個月,直到去年12月15日當天開課前一小時才通知李小姐去上課。由於時間太緊,李小姐表示無法趕到,華爾街英語則稱錯過此機會,就要到2014年1月15日才能再次安排,又要再等一個月。2013年10月~12月期間,花了45000元學費的李小姐僅上過一節外教體驗課。

  對此,李小姐認為華爾街英語沒有兌現當初的承諾,提出解除合同和退款的要求,沒想到對方拒絕。李小姐説,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對方只字未提合同裏有關退款的黑體字項,沒有履行告知義務,且合同和發票也在一個多月後才給李小姐,此時已過合同規定的退款期限。氣憤的李小姐向省消委會投訴。

  針對沒兌現承諾和過期交付合同及發票等問題,華爾街英語負責人承認過錯,但拒絕執行省消委會的退款調解協議。省消委會負責人表示,李小姐的投訴還在跟進處理中,會儘量保障消費者的權益。省消委會提醒消費者,簽訂合同前一定要仔細查看具體條款,對於未在合同中載明的承諾,最好能作為補充條款寫進合同中,否則應盡可能對商家的口頭承諾進行錄音。

  高端艙變普通艙 補償券使用難

  航空公司的銷售服務也被投訴。消費者鍾小姐今年1月1日在某航空公司官網買了一張2月6日廣州至上海的高端經濟艙機票,支付機票費用(含稅費)1410元。此後,鍾小姐通過網站的“預留座位”功能預留了座位,系統反饋座位已預留。2月6日,鍾小姐在機場自助機辦理登機牌時,機器反復提示出錯,鍾小姐諮詢得知,高端經濟艙已沒有位置且其座位已被調成普通經濟艙。經追問,航空公司才稱由於機型調整,做了降艙處理。

  作為補償,值班經理給了鍾小姐一份“高端經濟艙體驗券”。不過使用條件卻極為苛刻:要求乘客在一年內用於乘坐該航空公司班機,使用時必須在人工櫃臺排隊申請使用,如果當天的航班有剩餘的高端經濟艙位置則可以升級艙位,如果當天高端經濟艙位置已滿則不能使用。鍾小姐則要求航空公司對其不及時通知乘客艙位變更正式書面道歉,退還降艙的票價差,並賠償相當於票價差的一倍的金額。省消委會介入調解後,航空公司不同意賠償。消費者表示會通過法律途徑維權,對此省消委表示支持。省消委會認為,航空公司的做法涉嫌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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