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患者稱用藥後未達到銷售人員宣稱的效果———
葛洪桂龍藥膏被指涉嫌誇大療效
本報4月23日訊(記者 崔雲飛)服用藥品後,未達到廣告宣稱的效果,在退費金額未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商家也“失聯”。近日,臨沂的高先生為此犯了難。對此,葛洪養生苑工作人員表示,退費需扣除贈品費用。
患者反映
使用藥品無效果 退費至今未完成
2014年3月,患有股骨頭壞死的高先生看到葛洪桂龍藥膏廣告後,向銷售人員電話諮詢,對方表示,該藥可對該病進行治療。高先生隨即購買了3060元的藥品。
此後高先生共服用該藥4瓶,但卻並未發現銷售人員所宣稱的療效,他向葛洪養生苑反映,對方表示可以退掉剩餘藥品,金額為2000元。高先生表示反對後,對方電話此後無法順利打通,問題陷入僵局。
記者暗訪
僅可將藥送上門 拒不告知所在地
記者暗訪時,工作人員介紹,該藥可以治療股骨頭壞死病症,當記者詢問該養生苑地址時,對方拒絕透露,並告知,藥品不能從葛洪養生苑直接購買,若患者需要,工作人員可將藥品送至家中。
記者詢問,該藥品沒有標明可以治療股骨頭壞死,對方表示,該藥由古方配製,“有些東西(治療範圍)不能外傳,自己知道就行。”
記者以病友身份詢問高先生退費糾紛時,對方表示,該藥品為中藥成分,見效較慢,高先生購藥之初,該養生苑贈送了部分産品,退費時高先生需自行承擔贈品費用。此後,工作人員與高先生協商時,對方情緒比較激動,因此再也沒有聯絡。
主管部門
非法廣告被通報功能講解超範圍
記者查詢資料發現,山東、河北、福建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均對該藥的非法廣告宣傳做出過通報,2014年3月15日,山東省委宣傳部、省工商局等八部門公佈的涉嫌嚴重違法的廣告中,“葛洪養生苑(葛洪藥膏)專題”廣告排在首位。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表示,養生苑工作人員對葛洪桂龍藥膏功能主治的講解,超出了批准的內容範圍,對患者具有一定的欺騙性,且該藥的營銷模式也存在問題,藥品通過廣告宣傳,由患者電話訂貨後送上門的營銷形式是違規的。